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里人用?改革后个人账户的钱会减少吗?会影响待遇吗……自年7月1日起,安徽省将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6月29日,围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中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安徽省医保局做了解答。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改革后对门诊报销有什么影响?据了解,此次改革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①建立门诊共济,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或自费解决。②扩大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保障范围,将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的疾病门诊费用逐步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比照住院保障*策予以报销。全省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的病种已统一扩大至63种。③随着处方流转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参保人员可以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结算,符合规定费用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报销待遇方面,改革后,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统筹区域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达到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进行报销。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等不纳入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那么,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要如何进行报销呢?据了解,参保职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进行费用结算时,医疗机构会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医保报销范围计算患者的报销待遇,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保报销部分,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展
对于大家关心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里人用吗?”这一问题,据介绍,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①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原来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现在应由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②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原来只能参保职工本人使用,现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的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③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职工大病保险费);
④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后,个人账户即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绑定的家庭成员,目前为职工本人参保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随着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逐步扩大到异地参保的家庭成员。
绑定方法为:打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业务办理模块中的“个人账户共济绑定”,进入页面后,阅读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