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关于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及经办窗口业务办理的通知
长安区各参保企业,参保人员:
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的工作安排,年4月3日起,西安市逐步恢复定点医药机构、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业务,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
全面恢复办理
4月3日起,西安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全面恢复办理,包括药店购药、门诊刷卡、门诊特检特治、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出入院医保结算等项业务。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三者中任一种介质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和结算。同时延长参保职工医保统筹待遇至年5月底。
二、医保经办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办理
由于新的医保系统部分经办业务还在开发测试中,因此4月6日至4月15日,首先恢复部分经办窗口业务办理,后续逐步恢复其他经办业务。
业务预约类型1.职工参保业务(参保单位信息查询、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2.职工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业务
预约流程
(1)长安区财*供养单位,请到区*府*务服务大厅二楼西厅办理。
(2)长安区参保企业,请到府东一路区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各企业单位通过加入区医保中心参保单位QQ群(群号)进行预约登记。
三、推广使用新的医保
业务办理平台
我市医保网上经办业务部署在“陕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请各参保单位尽快在陕西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普及推广使用新平台。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