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的公告
TUhjnbcbe - 2022/11/3 21:08:00
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中医院 https://mip.yyk.99.com.cn/fengtai/68389/

广大居民朋友: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已接近尾声,在集中缴费期间,参保群众存在重复缴费、缴费后人员死亡等情况,根据《国家医保局、财*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33号)文件要求,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温馨提示: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工作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

伊州区医疗保障局供稿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