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通知精神,现将国家医保局、财*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到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大趋势和重要意义,提早研究筹划。
国家试点城市甘南州要严格对照《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尽快梳理、调整、完善原《甘南州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于10月26日前报省医保局、省财*厅批准并报国家医保局和财*部备案后实施。
省医保局联系人:冯亚洲
联系-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厅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