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金华市区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的缴费有关事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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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主要征收时间为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