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该条例将于年1月1日施行。
其中第一百一十条要求,讨论的结论要向患方公开,但讨论的过程可以不公开。「疑难病例讨论、手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结论性意见,应当在病程记录中予以记录。讨论记录等讨论性医学文书作为病历资料的附件保存,医疗机构可以不向患方公开」。
让医护人员「敢说话」
深圳卫健委解释,此举目的是让医护人员在开会讨论过程中「敢说话」,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为了患者的救治。「因为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内部讨论过程中需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图源:深圳市卫健委
医院胸外科的陈凯丽(化名)医生表示,如果患者参与到医疗讨论过程,的确可能会造成患者的理解偏差。
陈凯丽拿最近正在接触的病例为例,「最近科室内有一个78岁间质性肺炎合并肺癌的患者,所以我们叫了呼吸科一同讨论。患者家属原本提出要参加MDT,被我们以『还需要讨论其他病人』为由回绝了。」
陈凯丽的担心在于,讨论中涉及多种方案,最终大家决定的一定是最适合患者的那一种。而由于患者和医生之间存在信息差,有的患者可能会上网搜索其他方案、再回来询问医生,无意之间增加了沟通的复杂程度,且并不会有利于医学决策。
另一方面,医生在讨论病例过程中,用词会更为学术或直接,「有时候我们讨论某个疑难病人,会说『确实没什么办法了』『可能会撂到手术台上』,而这种话假如被家属听到,会额外加重他们的心理负担。」因此,陈凯丽医生通常会在讨论出结果后,通过患者家属能接受的语气,婉转得告知对方最终的方案及缘由。
同样,医院胃肠外科医生吕飞飞(化名)表示,如果用其他行业来做类比,MDT讨论过程不适合同步给患者家属。「比如法官在合议庭确定量刑时,不会将大家的讨论内容完全公开,我们医生也是一样。」在他看来,维持良好的讨论秩序并保障医疗决策的专业度,才是内部讨论中最重要的。「显然,告知患者这方面并不会有利于此。」吕飞飞说。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病例讨论过程」是否需要告知,并没有有一个明确共识,医院的不同要求。以Mayo诊所为例,在对癌症患者进行治疗前,Mayo会先明确患者是否需要「全程参与」,如果对方有意愿,则会让患者积极参与医疗决策,并全程解释。
图:Ma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