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了解医保*策
泸州日报推出“医保问答”板块
适时选取群众关心的典型问题
进行回答
问生育保险各类待遇的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一、生育医疗费
限额支付标准如下:
1.自然分娩:医院元、医院元、医院元。
2.难产(含剖宫产):医院元、医院元、医院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流产术元、住院流产术元、引产术元、药物流产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施行输精管结扎术元、施行输卵管复通术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术元。
4.产前门诊检查费: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元。
二、生育津贴
(一)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2.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同时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同时进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按单项手术最多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泸州市行*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照发,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END-消息回顾:
●泸州驰援!78名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员工连夜前往郑州
●重磅!年高校在川一本录取调档线出炉
●上半年四川21市州GDP排行来了!泸州位列第几?
泸州日报记者杜玉青
责编丨谢蕤樊鸣霄编辑丨陈相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