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发布《关于开展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正式启动,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8月开始现场初评。
按照评价工作要求,参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同时,截至5月15日前,依据现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式运营满2年,且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报名联系方式
广东省整形美容协会,冯世容,;广西整形美容行业协会,吕雄,;贵州省整形美容协会,程代薇,;海南省医学整形美容行业协会,陈改鹤,;河北省整形美容协会,张春莉,;黑龙江省整形美容协会,孙敏,;湖南省医疗整形美容协会,朱轶,;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谢哲,;青海省整形美容协会,韩永洁,;四川省美容整形协会,周咏慧,-,;浙江省整形美容行业协会,闵密克,-,;郑州市整形美容协会,魏喆,;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办公室,赵昊婧-,。本文来源: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精彩回看
今日头条
一天查处12家医美黑诊所26个游医,发现兽用注射器、过期修复液
涨点姿势
刷酸前必看!关于果酸换肤的疑问一次说清!
美容养生
你真的会卸妆吗?这些卸妆误区要记牢!
医美招聘
中山艾瑞医疗美容门诊诚聘:皮肤美容医生/毛发种植师/植发护士/医美销售/皮肤美容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