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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4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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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霍某、王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王某甲因医院治疗,入院给予降血糖、补铁等对症治疗,后因腹泻转入消化科治疗,被诊断为结肠癌,治疗时医生误将正常器官切除,未将癌变病发部位及时处理,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后去世,后王某甲妻子霍某、女儿王某乙提起诉讼,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万元。

裁判结果

该案诉讼中,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崆峒区法院审理后结合具体案情,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违背常识常理的鉴定意见书不予采信,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并经核算死者的各项损失费用共计94万元。医院赔偿王某甲家属各种损失67万余元,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该医院在判决生效后已自动履行赔付义务。

典型意义

近年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呈现多发的态势,社会
  

侯正全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现为山东守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业擅长:借贷担保追偿、公司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及物业纠纷、婚姻家庭、医疗侵权、交通事故纠纷等法律事务。自执业以来,侯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系统专业的法学知识及丰富实践经验,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侯律师坚持用自己的专业,诠释法律的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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