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6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医师作为记分信用主体,所涉记分项共12大项69小项,采用周期记分方式,以离岗培训、暂停执业等措施保障执行,因其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此《办法》堪称医师依法依规提供医疗服务的“交规”,监督君带你见识一下“无证驾驶、闯红灯”的后果。
医疗卫生行业“交规”来了!
《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原文
??上下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