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河源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9月开始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
今年缴费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赶紧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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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河源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河医保发〔〕69号)文件精神,现就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新生儿、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
三、参保缴费时间
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其中9月1日至9月10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
四、参保信息登记
(一)线下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参保信息变更,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线上参保登记
打开“粤医保”—在首页选择需要办理参保业务的地市—搜索业务办理—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入操作页面—填写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所需的页面数据—点击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再次进入该界面可查询该业务的办理进度。如果未登录状态,则需要选择人员类别(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并通过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录。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人群,其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对于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其个人缴费部分。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二)除上述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方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