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都市新闻记者从“健康贵州: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年1月1日起,从覆盖范围、参保缴费、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基金管理等六方面将实现城乡统一,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
据介绍,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贵州省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今年3月,贵州省启动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注重基本制度建设。近期,报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年1月1日起实施,从覆盖范围、参保缴费、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基金管理等六方面实现城乡统一,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
注重运行机制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提升统筹层次,实现地市级基金统收统支。同时,建立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机制等,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注重服务能力提升。整合医保经办力量,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同时,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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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精准、规范做实做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待遇、服务等重点工作,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精准核准对象、精准做好参保、精准落实待遇。截至10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73万人,经基层调查,大学生随校参保、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异地参保或参加其它基本医保的11.01万人,因死亡、参军、服刑等合理性原因未参保的0.74万人外,实现动态应保尽保。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补偿受益共计.5万人次,补偿资金共计62.44亿元,其中住院保障.92万人次,补偿资金55.15亿元。
都市新闻
记者 姚东
编辑 罗镇武
校对 王浩
编审 罗玮 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