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卫健委网站消息,《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建议书》已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根据批复文件,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拟选址石家庄市高新区,估算总投资.93万元,建设工期为4年。
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编制“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印发,《通知》指出,《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冀发改社会〔〕82号,项目代码:--04-01-)。请该院按照《河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务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省发展改革委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显示,为有效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提高区域内重特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原则同意新建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48个月,建设地点拟选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以南,兴安大街以东,闽江道以北,规划路以西。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急诊、门诊、病房、医技、重症医学、核辐射救援中心、中毒救治中心、远程救援会诊中心、康复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灾难救援模拟训练中心、救援物资储备库等业务用房及人防、地下车库、室外配套设施和必要医疗设备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万元,预备费.07万元,医疗设备费万元,信息化建设费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杨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