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于年至年并入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我们实施城乡统一缴费,统一待遇。
由于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可能部分农村居民觉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在不断提升,负担有所加重。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最低标准已经提升至了元,青岛市是元,北京市是元,上海市是元。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缴纳呢?
说实话,城乡居民医保是一种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的保障,一般缴费后没有享受医保待遇,也不会没有什么积累。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上是一种射幸行为。万一得病就可以享受到大额的报销。比如说我家孩子在前几年住院治病,1.5万元报销了元,至少20年的医保个人缴费有了。如果不享受报销,可能就算全亏了。
除了住院可以看病报销以外,实际上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实施门诊看病报销。青岛市的门诊报销限额是元,只要医院就可以报销,零起付线,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其实,有几次看病拿药我也享受到了有关报销的待遇。
另外,像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大病医保待遇都已经慢慢建立起来了,现在的各项医疗保障比以前要好得多。特别是国家还将多种抗癌药纳入到了医保报销范围,对于疾病的治疗更全更好。
如果我们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无法享受到有关待遇的,这种情况下风险很大,对于中老年人尤其不划算。
说句不当听的话,农村居民由于收入水平较低,生活条件有所欠缺,可能得病的概率会更高一些。所以说,还是非常有必要缴纳的。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一年元并不算太多。可能偶尔一次发发善心也就捐出去了。我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每年都会给两个孩子缴纳,即使自己用不到,也能够帮助别人。你们觉得呢?
来源:暖心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