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徐媛通讯员钱小艳)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确定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元。该通知从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据了解,从年起,我省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个人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基准值。
此次,我省确定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下限为元。
据了解,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元,个人月缴费的封顶值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