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实施许可证管理,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实施备案管理。I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也无需许可和备案。
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使用理应满足下列条件:
(1)对于与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工作文化教育或技术职称;
(2)与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运营场地;
(3)与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储存条件;
(4)主要用于所操作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认证体系;
(5)主要用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提供的专业培训指导、专业技术培训和售后维护服务。
与此同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业务的公司企业还应具备满足医疗器械产品业务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电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鼓励从事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公司企业建立满足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认证体系要求的电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公司,应向所在区域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学历或技术职称复印件
(2)企业组织结构和部门设置;
(3)医疗器械经营范畴和方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财产文件或租赁协议书副本;
(5)主要经营设施设备清单;
(6)作业质量认证体系、工作流程等相关资料的具体内容;
(7)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资料;
(8)操作人员授权文件。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理应保证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性、准确、完善、可追溯。
理应指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审理营业执照申请后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自审理生效日20个工作日后做出决定。如需整改,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
符合条件的,理应作出书面形式批准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后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不符合要求的条件,理应作出书面形式不予批准的决策,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