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医保部门获悉,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开始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参保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缴费。
据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以及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个人基础信息变更不能缴费的城乡居民,需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后,才能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主要的来源是财政补助,年,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元,年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元。由于筹资标准每年调增,有的市民对此有疑问。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王坤对调增原因进行了解读。
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王坤:“为什么今年居民医保缴费由元涨到了元,主要是因为:一是今年我省自9月1日起实行省内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所谓无异地即是在河北医院住院治疗报医院比例待遇一样,不再提高起付线,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原有的门诊慢(特)疾医院就医购药的要求,开医院就医、购药均可直接结算报销。二是自年1月1日起取消了每人每年50元的个人账户,开通门诊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门诊费用元,原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用来支付统筹报销以外的费用,个人账户里的钱永远都是自己的,用不完不清零。全面实现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改变了以往一年认定一次的模式,确保参保患者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自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先后5次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数量从最早的个增加到0个,用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记者:王贺、兰静
制作:献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