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公布了医保新政策: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
第六条: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未达前款规定的市,从年开始,在本市年缴费年限政策的基础上,逐年调整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很多朋友看到此政策,就有点儿担心:深圳是不是也要马上照此执行?
注意:目前深圳市暂无最新相关规定出台,广东省政策仅作为参考。
那么深圳目前的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们来看一下深圳现行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
在深圳市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一档或二档,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1、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2、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4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年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温馨提醒:
退休后想要终身享受一档医保待遇的,同时一档医保需缴满15年。
那么,如果退休时还没缴满对应年限的需要补缴吗?
退休时医保未缴满年限怎么办:
1、退休时医保未缴满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可以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停止缴费并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2、如果不选择继续缴费,停缴后即为停保,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3、选择参加医保一档的,依照其基本退休金的11.5%按月缴费;选择参加医保二档的,依照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是元)的0.7%按月缴费。
缴满规定年限后的医保待遇:
1、缴满规定年限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一档医保缴满15年的享受一档医保待遇,不满15年的则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2、一档医保缴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继续参加一档医保至满15年后享受一档医保待遇,退休时一经核准,则继续缴纳的医保档次不能再变更。
3、退休后医保继续缴费人员,期间一旦医保停缴,则次月起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