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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29 17:21:00

近日,科学技术部下发关于公开征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实施细则》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根据《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料。

《实施细则》拟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尊重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隐私权,事先取得知情同意,确保提供者健康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应当遵守科研活动的相关要求及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范、规程等。

《实施细则》拟明确主体资格。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和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必须由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此前,科技部网站3月4日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针对申请人在办理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时咨询的常见问题,凝练形成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供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进行参考。

一、采集审批

1.长期大规模队列研究是否需要同时申报采集许可和保藏许可?

答:不需要,有具体研究目的的项目申报采集即可,但样本如需长期存放则应存储于获批的保藏库。

2.与国际合作许可关联的采集许可申报,如何填写采集例数?

答:与国际合作许可关联的采集,如涉及科技部规定的种类或超过规定的数量,应进行采集许可申报,采集量与国际合作许可申报总量保持一致。

3.仅收集心电图数据算是人类遗传资源吗?

答:仅收集不含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数据,不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围。

4.医院,能否进行采集许可申报?

答: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即外方单位)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

二、保藏审批

1.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少项保藏审批?

答:在已获批的保藏许可前提下,原则上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开展一项保藏许可活动,在活动实施期间,如活动期限以及保藏方案发生变更的,应向科技部申请变更审批。

2.保藏年度报告需要何时提交?

答:根据《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提交保藏年度报告以及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总结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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