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
疫情期间便民办税(缴费)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确保办税(缴费)秩序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办税缴费事项提醒如下:
申报期,已顺延
1、按照税务总局通知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将延长至2月24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
2、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延长至年5月31日,并视疫情防控时间动态调整。
网上办、已扩围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已实现个事项网上办理。
非必须、不窗口
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近距离接触,纳税人、缴费人应遵循“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办税服务厅暂不受理。
非预约、不办理
如果纳税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特殊事项,请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预约或通过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提前预约。办税服务厅将尽量分批预约,并通知纳税人现场办理时间。办理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接受办理登记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应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请予理解和配合。
用发票、须寄递
从年2月3日至3月31日,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