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生开立私人诊所,学校老师开设有偿补课,他们有何不同?
然而,医疗和教育,这两个被高度重视的民生话题,医生和教师,却享受着不同的待遇,近日,安阳一中教师郑某某被违规补课,连续降职6级,还调离教学岗位,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问我,有偿教学的教师是否类似于开私人诊所的医生:都是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为什么卫医院的医生兼职开诊所,而教育部却禁止教师有偿教学呢?
卫计委鼓励医生兼职开诊所是真的,他们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以上资质的医生专职或兼职开诊所。当然,仅仅这些是不够的,卫生委员会鼓励医生建立诊所的理由还有哪些呢。重要的原因是吸引优质医疗资源,满足不同层次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形成更多优质诊所,医院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做一个粗略的比较(不是很严谨):一个地区的教育系统包括:中学(包括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公立和私立),各区(市)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公立和私立);卫生系统包括:医院(公立和私立),各区的卫生中心,乡村卫生诊所,(私立)诊所。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教育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在基层末端还不完善,主要是在最接近百姓的诊所,如果具有医生专业资格的人开始在诊所工作,诊所的服务质量可以得到显著改善,医院的压力也可以得到减轻。因此,卫生委员会出台了一些措施,鼓励医院的执业医生全职或兼职开设诊所,目的是将优质医疗资源引入基层,让民众无需奔波就能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
而在教育服务体系相对发达的同时,当然也存在着资源质量不平衡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优质教师相对集中在城市地区,而在农村城镇则有薄弱的趋势,然而,教育系统奉行类似的政策:每所学校每年约有15%的教师被选派到乡镇任教,并且有政策鼓励优秀的乡镇教师不向城市地区流动--乡镇教师可以参加不受配额限制的高等乡镇教育类别,并且有各种补助,只有乡镇教师可以从中受益。
既然卫生委员会鼓励在职医生设立诊所的意图已经明确,让我们来看看教育部为什么禁止教师有偿教学。让我们通过比较医患关系和师生关系之间的差异,尝试找出原因。当病人生病需要去找医生治疗时,双方的关系相对简单:医生支付其工作费用,使用药品和设备为病人治疗,当病人被治愈后,病人付款,医生也获得工作报酬。
当病人生病必须去看医生时,双方的关系相对简单:医生支付其工作费用,使用药品和设备来治疗病人,当病人被治愈时,病人付款,医生获得工作报酬,时间很短,半天甚至几个月,治愈后医生和病人互不相欠,各走各路。
唯一会对医德产生危害的是,如果医生为了利益而用过多的药物,在医生的诊所,这甚至更简单,如果你一次给了太多的药,我就不会再去看,还可能到处和熟人说会,让你的诊所无法继续存在。
师生关系是非常不同的。教师有工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由财政全额承担,学前教育和中等教育阶段的教师由财政和单位共同承担),如果再允许教师有偿补课。
那么就会出现教师将手中的资源转移给参与补课的学生,从而造成教育的不平等现象,而师德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因此,教育部禁止教师提供有偿辅导。
卫计委鼓励医院医生开设诊所,是为了加强基层诊所建设,其实质类似于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教育,医生和病人的关系相对简单,而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相对复杂,鼓励教师有偿家教会导致教育领域的不平等待遇,所以教育部禁止教师有偿家教。说到这里,医院医生开立私人诊所,学校老师开设有偿补课,大家有什么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