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到年4月30日,请尚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及时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您的待遇享受。
参保范围
下列人群可以参加威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公安部门签发《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二)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居民;
(三)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集中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时间
(一)集中缴费时间
年度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年1月1日至年4月30日。
年度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年9—12月,请我市参保人注意明年缴费时间变化,及时参保缴费!
(二)待遇享受时间
1.集中缴费期内缴费。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续保的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2.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除外)。
3.新参保及断保后重新参保。年新参保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后本年度重新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除外)。
缴费标准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一档每人每年元、二档每人每年元,未成年居民以及高校学生每人每年元。政府补助标准待上级确定后及时公布。
缴费渠道
已在医保部门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居民,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在手机、电脑、银行网点或办税服务厅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
(一)去年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的18周岁以下(含)在校学生,无需再参保登记,可通过上述缴费渠道进行自主申报缴费;中断参保及新参保的18周岁以下(含)在校学生,需先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由向就读学校报名参保,学校提供《学生批量参保登记报盘模板》到辖区内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批量参保登记业务后,再通过“居民医疗”自主申报渠道缴费。
(二)18周岁以上(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在校学生群体,须由先就读学校(高中、大中专院校)报名参保,需提供《学生批量参保登记报盘模板》到辖区内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批量参保登记及批量缴费申报业务后,医保经办机构通知学校,学校通知参保学生,通过“社保费补缴”完成缴费。
(三)到外地高校就读且年满18周岁的我市户籍的学生,仍选择在威海市缴纳居民保险,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镇街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一般居民选择档次缴费。
中断参保及新参保的一般居民缴费问题
本市户籍居民可以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地户籍居民持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原件,到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或通过
(一)
(二)支付宝开通方式:搜索“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激活刷医保”,进行激活领取使用。
咨询方式
居民在政策或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致电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各区市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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