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涉及到3.5亿人、1.17万亿元的医保改革,究竟如何经历过渡期?
自国务院办公厅年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14号)》(下称《指导意见》)以来,业内探讨不断。
《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是: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各统筹地区在推进落实有3年左右的过渡期。武汉、广州、湖北等多地市已出台实施办法。
个人账户关乎医改大局,其在政策定位、权属关系、资金绩效等方面的改革在落地时应如何更顺畅、更稳定?为此,第一财经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卫生政策专家、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原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俞卫。
卫生政策专家、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原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俞卫
第一财经:多地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业界认为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这也意味着,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年轻的人帮助年老的人、收入相对高的人帮助收入相对低的人。您认为,应该如何使改革更加平稳地落地?
俞卫: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