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城乡居民:
为方便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影响,现将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元至0元档次中自主选择,按年缴费,一年一交,多缴多得。
二、缴费时限
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为年12月25日前,次年缴上年度养老保险的,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
三、缴费方式
(一)村(社区)、农林茶场归集
缴费人在户籍所属村(社区)、农林茶场办理居民个人缴费。
户籍在城关镇幸福、西关、东郊、鼓楼四个社区的,由所属社区统筹安排、集中征收(具体时间以社区通知为准)。
(二)手机缴费
1、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既可以为自己缴费还可以帮人代缴。
2、通过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既可以为自己缴费还可以帮人代缴。
(三)银行代收
农商行各网点负责村(社区、农林茶场)归集资金征收、户籍不在城关镇但居住在城关地区的缴费人可就近选择到农商银行网点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
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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