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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下午,我县召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副县长王冰,县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及各乡(镇)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传达了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元/人。
王冰在会上指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集中筹资工作从9月26日到10月31日,共计36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筹资任务。
王冰强调,一是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认清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用好利好条件,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推进好、完成好,把事关全县70万群众的医疗健康的重大民生实事办好,确保全县群众应保尽保。
二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用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接下来,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参保信息准确、完整,各项补助政策全面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三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圆满完成。一要迅速行动。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立即行动,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集中筹资任务;二要深入宣传发动。在宣传内容上,要针对群众认识上的盲区,有的放矢,就有关政策、享受待遇等进行宣传,提高参保群众积极性;三要抓好“三大类”居民应保尽保。对符合政策的“三大类”居民(孤残特困、监测户、计生家庭),优惠政策一定要落实好,确保符合条件群众“应保尽保”,政策“应享尽享”。
四是强化领导,加强督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统筹兼顾,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周密安排;要分工协作,各部门要密切沟通、相互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医保、税务部门要与县政府督查室积极对接,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作为近期督查工作的重点,对征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张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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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元/人,宜阳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