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
哪些人可以参加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答:
只要您未参加其他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农垦、铁路、森工等行业医保及外地城乡居民医保等),均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温馨提示: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居民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需首先将原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方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医保。参加商业保险的可同时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医保。
问:
今年什么时间段可以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答: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预缴费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
温馨提示:
过了集中缴费期也可参保缴费,但缴费金额会有所变化且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保待遇。为了保障您明年全年享受医保待遇,请在集中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
问: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需要交多少钱?
答:
年筹资标准为元,其中,财政补助元/人,个人缴纳元/人。经哈市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重要提示:
不同的参保缴费时段对应不同的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
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元,待遇期自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元。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年12月31日。
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金额及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纳,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年12月31日。
问:
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家长应在孩子出生0—90天(含90天)内,首先为孩子办理落户。落户后家长自行为新生儿选择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出生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医保费元(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元,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
年1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只缴纳当年医保费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
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一般居民相关政策执行。
问:
城乡居民有哪些参保方式?
答:
为了方便您办理参保登记,我们有线上、线下多种参保方式供您选择:
1.窗口办理:
城乡居民可就近到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
2.线上办理
城乡居民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参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