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召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医疗筹资工作,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元/人
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元/人,41-50周岁参保居民元/人,51-60周岁男、51周岁-55周岁女参保居民元/人,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元/人(城乡居民补充保险仅限于原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其保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合并征缴)。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补助标准元/人
对非本市户籍持居住证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补助标准按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相同标准执行。“今年我市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时间为年11月15日-12月28日,和去年相比,取消了参保延后期,也就是说12月28日医保缴费截止日期,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