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以来,国家卫健委相继发布一系列*策,除了取消对发热患者的接诊限制之外,强化基层医疗、深化分级诊疗的信号明显,并鼓励社会办医力量在基层医疗领域提供更好、更充足的医疗服务。
来源:诊锁界综合
编辑:太白
随着国务院“新十条”的颁布,12月7日-12月9日,国家卫健委陆续发布一系列关于疫情防护和居民就医的最新*策,关于医疗机构的就诊规定上风向急转。
01|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拒接发热咳嗽患者,要接诊阳性患者
12月8日医*司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提到要做好发热患者医疗保障工作上,要求各地进一步简化、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
《通知》提到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无论是否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如何,如居民有就诊需求,均可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且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居民通过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或者通过急救车转运,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阻拦其自主就诊。
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不得推诿、拒诊,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将开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要确保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不得擅自、随意关闭、停诊。诊锁界获悉,北京、成都、郑州、广州等全国多地已经解除基层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等对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的收治。
图源:央视快看
而在12月9日国家卫健委医*司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以往核酸阳医院就诊,接下来所有医疗机构都要接诊核酸阳性的患者。所有医疗机构不得以核酸阴性阳性来区分来接诊,完全是出于医疗需要来进行接诊,更加强调了对发热症状患者、甚至新冠病*阳性患感染者常规化诊治。
0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医疗服务
12月9日,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要对新冠感染者分类施治,强调基层医疗机构在新冠轻证救治中的关键作用:
?对于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与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中,壮大医疗服务资源,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经评估后可居家的,医院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
?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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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二、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到基层出诊的制度,医院应派出医师下沉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增加适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力度,可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医务人员以及在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写在最后:12月7日以来,国务院、国家卫健委相继发布的一系列*策,除了取消基层机构对发热患者的接诊限制之外,强化基层医疗能力水平、强大基层医疗队伍,深化分级诊疗的信号明显,除了公立医疗体系(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新冠防疫、发热症状病人接诊之外,还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基层医疗领域提供更好、更充足的医疗服务,意味着将更广阔的的个体诊所、民营卫生服务站、全科连锁诊所、综合型医疗机构等纳入疫情“放开”之下保障基层医疗的服务网络,经过本次疫情*策调整和执行,或许可以预见,国内分级诊疗的状况将极大程度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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