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在职培训
*策法规盘点及深度解读
导语:本文专议“护士在职培训”,关于“护士继续医学教育”,另文讲解。
目录一、护士培训*策法规盘点及解读
(一)医院应对临床护士进行“三基三严”培训
(二)医院应对新入职护士进行规范化培训
(三)医院根据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四)医院应开展护理管理人员培训
(五)医院应开展护理人员岗前培训
二、护士分类分层培训实施之指引
(一)按规定进行护士分类与分层
(二)按规定建立并完善护士培训制度
(三)按规定制定并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
一、护士培训*策法规盘点及解读(一)医院应对临床护士进行“三基三严”培训主要法律依据及其解读: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杏林职苑解读:该条在年修正中完整保留了年版内容,也就是说从年开始,上述关于“三基三严”培训原则性规定成为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11号)
通知要求:要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提高基础护理和责任制整体护理能力。
杏林职苑解读:该要求指出“三基三严”培训的对象是临床护士,目的是提高基础护理和责任制整体护理能力。
.《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年)》(国卫医发〔〕15号)
规划指出: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切实提升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
杏林职苑解读:规划指出“三基三严”培训的对象是临床护士,要求根据岗位胜任力需求进行分层分类培训,目的是提升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
(二)医院应对新入职护士进行规范化培训主要法律依据及其解读:
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号)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建立新入职护士培训制度,参照《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制定本单位新入职护士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效果”。
《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根据《护士条例》等,结合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要求,开展新入职护士的规范化培训。
杏林职苑解读:新入职护士培训属于规划化培训,取得新入职护士规划医院,可以培训本院新入院新入职护士及院外新入职护士;未取得新入职护士规划医院,可以协议委托培训基地培训本院新入院新入职护士。
2.《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年)》(国卫医发〔〕15号)
规划发展目标中包含“到年,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90%”;规划主要任务中包含“加强新入职护士”。
杏林职苑解读:从上述规划中可看出,从全国来讲,新入职护士培训是*策引导性的,是渐进式普及,而非强制性一步到位的。但不同省市*策,医院内部规定的要求有所差异,有的省市或/和医院要求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医院根据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主要法律依据及其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年修订)》
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杏林职苑解读:条例要求专科护理培训应兼顾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后者实质是患者对专科护理服务的需求。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11号)
通过指出,医疗机构可结合护理学科发展和患者护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
杏林职苑解读:通知在《护士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护士专科护理培训要有针对性,需要结合护理学科发展和患者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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