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年第19号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国卫医发〔〕3号),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各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年7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身份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请签名并附个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医管局张玮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nmgyzy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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