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4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计划三、引进条件(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3.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4.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纪、*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或有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
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策的情形。
四、引进方式根据市委编办审核批复的人才引进编制使用计划,在批复的编制计划数内组织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0月23日17:00。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单位聘文(或任职文);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