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新进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本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51号)文件精神,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定位、人员需求情况,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行*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上海市户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卫生类专业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人员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持有中级资格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必须具有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
●年龄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紧缺高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年2月28日,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二)医院青浦分院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国家行*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年龄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年2月28日,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1)临床医师:
①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
②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年1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人员须持有中级资格证书)。
(2)科研岗位:
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为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生物学相关专业。
(3)医技岗位:
具体见招聘简章。
(4)护理人员:
①上海户籍和届公立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院工作两年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④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年1月19日8:00至2月28日16:00(临床医学专业不受此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或中山青浦分院中的一个岗位。
(1)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准备好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等复印件,当面或者邮寄方式投递简历并且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