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招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以下人员可报考: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报名时间为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笔试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专业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表),主要测查应聘人员所聘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年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考生可登录报考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免笔试的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面试、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分计算。
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5×0.6+专业测试成绩×0.4。免笔试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免笔试的和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