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及简介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打造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样板的要求,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号),特制定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应用支撑建设项目业务需求。
(一)建设背景
1.1*策要求
大力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是落实国家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迫切需要。省委省*府在《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要求,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中部地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省*府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省委省*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和疫情监测预警防控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升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支撑疾控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样板”的建设,实现卫生健康信息化的集约化建设、扁平化管理与数据共享协同,全面强化信息化支撑能力,计划实施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2现状简述
经过多年的持续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已搭建了基于云技术的基础设施,依托电子*务外网建设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全民健康信息专网,初步整合妇幼、基本公共卫生、药品监管、生育服务、电子病历、病案信息等业务,构建了全员人口、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省级基础数据库,形成了业务协同、系统互通、数据共享的全民健康信息化整体框架,有效支撑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及疫情防控任务。
然而,目前各业务条线间、各机构各部门间依然存在信息标准不统一、业务协同不顺畅、整合及数据共享不充分、纵向业务系统信息烟囱问题突出(例如中医、疾控等)、防控治疗一体化体系碎片化、应急指挥欠缺、覆盖面不全等短板和问题,无法满足跨层级、跨区域、跨机构和跨系统的联通对接需求,难以动态掌握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治、物资储备等信息,不能有效支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决策调度,迫切需要建设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以“应急指挥、监测预警、医疗救治”为主线,构建架构统一、基础共用的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支撑重大疫情防控救治。
1.3总体目标及建设内容
在“十三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依托“*务云”,重点修补当前短板,突出医防一体化、平战一体化需求,建设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云网资源(IaaS)、中台架构、统一门户等基础底座,支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疾病防控、医疗救治等业务领域,实现各业务条线从数据汇集、质控、分析、应用等各环节的有效融合,满足统一数据采集、业务应用共享的需求,支撑全省医疗资源信息一屏知家底、疫情和特殊病情一网全监测、资源调配一个平台管全省、指挥调度指令一键达基层。
总体框架如图所示。
图1-1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总体框架
整个项目分为15个包,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监测系统、省卫生热线平台、卫生监督在线监测与监管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卫生健康基础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医疗救治服务及能力评价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决策系统(指挥中心、会商室)、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应用支撑建设、基础设施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制定、软件测评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本包为第4包(卫生监督在线监测与监管系统),主要建设范围为图1-1总体框架中红框部分,包括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医疗废物在线监管系统。
(二)本包建设要求
1、本包建设目标
2、本包建设内容
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主要业务分为15个包。本项目为第4包(卫生监督在线监测与监管系统),本项目主要是完成医疗废物在线监管系统、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共3大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建设,一方面是能够满足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的开展需求,让信息系统真正起到服务业务的作用,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目的,另一方面旨在可提供满足国家级需要的基本业务数据资源,达到可收数、可报数、可对外提供基本公众服务和业务协同服务,能够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目标。具体建设内容为:
2.1.建设主要内容:
2.1.1建设医疗废弃物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
2.1.2医院云端医疗废物管理系统。
2.1.3建设餐饮具集中消*自检小程序。
2.1.4建设卫生监督在线监管平台,集成医疗废物在线监管系统、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
2.1.5建设卫生监督在线移动端监管小程序,包含医疗废物、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移动端监管。
2.1.6完成《卫生监督在线监管平台相关基本数据集》《医疗废物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相关基本数据集》、《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相关基本数据集》、《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相关基本数据集》》的标准规范编制。
2.1.7完成13个市(州)和15医院云端医废系统及套配套数据采集设备的实施及安装服务。
2.1.8完成13个市(州)和个县级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及家配套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联调联试。
2.1.9完成13个市(州)和个县级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套配套数据采集设备的安装联调联试。每个县(市、区)和地级市(城区)至少布设一个中小学校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点。
2.1.10预留医疗废弃物大数据智能监管系统,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餐饮具集中消*在线监管系统标准接口。
国家相关行*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下表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