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缴费了,集中缴费期将从9月7日持续至12月31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年。
每年9-12月是我市城乡居民缴纳下年度基本医保费用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据了解,居民医保缴费由两部分组成,即个人缴费+财*补助。年度个人缴费元/人,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补助不低于元/人。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已实现市级统筹,市域内参保居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待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和住院待遇(含生育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步参加大病保险,个人不用额外缴费。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多种方式办理。个人首次参保时,凭身份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登记;在各级*务服务中心大厅、代征银行网点等地进行线下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同时,已开通了多种线上服务方式,群众可通过湖北*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方式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还可为家里老人和孩子进行代办代缴,对自行操作智能手机或智能化终端设备参保缴费不熟练的,也可到医保服务窗口请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帮办教办服务。(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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