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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350元商洛市2022年城乡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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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讯:今天(10月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和商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商洛市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10月14日正式开始,具体情况如下:

为切实做好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六部门《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17号)文件精神及商洛市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元。

三、特殊人员参保资助*策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策。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其资金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

(二)低保对象按元/人定额资助,资助参保资金从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元/人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元/人给予定额资助(其中省级财*45元、市财*23元、县区财*92元),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元/人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四)财*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策进行补助。

四、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年10月14日至12月20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缩短集中缴费时间,由税务部门同医保部门商定后向社会通告,全市统一执行。

(一)一般人员参保缴费*策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二)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策

1.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2.新生儿

(1)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策规定予以报销。

3.大学生

(1)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若为享受*府资助参保的人员,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商洛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商洛市、迁入外市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其他

(1)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2)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人员,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策,可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身份认定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3)参保年度内动态身份变更人员,身份变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变更后新身份相应医保待遇。跨月住院期间身份变更人员,当次住院按有利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原则执行。

五、参保登记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六、缴费渠道

(一)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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