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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减负新政策来啦最高补贴8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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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4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减轻企业负担,苏州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正式受理啦!快来看看如何申请吧!

01补贴对象

1.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02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补贴月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03申请流程

企业可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满6个月后,向参保地人社部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线下申请,也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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