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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区域点数法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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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区域

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

专家库的通知

医保办发〔〕5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按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按程序遴选,现建立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家库(年度)。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对试点城市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附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家库名单(年度)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年12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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