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刘春华
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2月7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省医保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四部门通知),从“延、缓、降、保、补”五方面发力,支持企业抗疫稳岗共渡难关,具体有十条措施,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如何申请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
答: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通过网厅、手机APP、传真、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