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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也要缴纳医保回应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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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够了,但没到退休年龄

还要不要缴费?”

“退休了但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

23日上午10时

作为长江日报创刊73周年

暨长江日报读者节系列重要活动之一

医保政策咨询专场准时开播

武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李鸣

就参保人关心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门诊重症慢病申报等问题

进行了详细解答

只有职工医保才有“医保退休”

首先,城乡居民医保是“缴一年保一年”,每年在统一时间内自己缴纳,第二年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李鸣介绍,“居民医保没有退休待遇的说法”,每年必须按时缴费,第二年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不存在退休不缴费的待遇。所以,如果参保人一直参加的是居民医疗保险,即使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也需要继续缴纳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另一方面,根据现行政策,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就可以不用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需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年限够了还没退休,要继续缴吗?

在直播中,有不少市民询问,退休前就达到缴费年限,还需要缴纳医保吗?

李鸣介绍,享受我市职工医保退休免缴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二是满足上述规定缴费年限。

缴纳医保满足我市规定的年限,保证的是退休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退休前就停缴医保,停缴期间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所以,在办理退休前即使缴够规定年限,仍然需要继续缴纳医保直至退休。

举个例子,张先生60岁退休,到56岁时医保已经缴够年限,如果他56岁就停缴医保,就意味着他56~60岁之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60岁退休之后才可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参保人是我市用人单位职工,那就必须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才能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能因为缴费年限到了,就停止缴费”。我市选择缴纳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一旦中断,从中断次月起就停止医保待遇,为避免影响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按月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

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市民反映,“医保退休”还会有另外一种相反的情况,就是退休时没有达到缴费年限,那么医保该怎么处理呢?

李鸣介绍,如果我市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时间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将不足年限的医保费用补齐,办理职工退休医保。

但如果职工在退休时,没有达到退休医保的办理条件,也可以选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所以,没有办理退休医保的职工,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仍然需要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内缴费,以确保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除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问题外直播中,市民咨询较多的还有这些问题

门诊重症医保如何申请?

李鸣介绍,目前,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31种。今年初,武汉市医保部门正式上线门诊重症(慢病)待遇认定小程序。参保人可在我市各医疗机构、各区医保部门提供的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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