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生在哪家医院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video_bjzkbdfyy/7月19日,昆明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将被重罚。
举报违反医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查证属实可获奖励
《规定》一共6章55条,包括总则、监管职责、医疗保险参与方权利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其中明确: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负责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或者投诉。医疗保障行政部广应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市医疗保障行政部广]按照规定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所需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部广纳入部]预算。
非本市户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有关材料办理参保手续
该《规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参与方权利义务:本市统筹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T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按时足额缴纳本单位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得虚报、瞒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不得缓缴、欠缴医疗保险费;职工缴费基数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或者由参保职工签字确认,留存2年以上备查。
参保单位不得将与本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纳入本单位参保;不得虚构..伪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为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转让分立.合并时,承继其权利义务的单位应当履行原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缴纳义务;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应当依法清偿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对退休人员应当缴纳的重特病医疗统筹费进行清算。
本市统筹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到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持身份证办理参保手续。
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持身份证、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云南省居住证、在本市实际居住及灵活就业材料办理参保手续。
在本市统筹区外已经参加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得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本市统筹区内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法享受政府补贴。本市低保、重残等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费,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个人持有者注意了
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使用
可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
《规定》明确,参保人员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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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三)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五)不得利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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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虛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注意了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可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
《规定》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贵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参保用入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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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
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入;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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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或没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資料;
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有关数据;
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管所需信息;
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
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其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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