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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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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区居民医保?(一)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的大学生);(二)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统称在渝高校大学生);(三)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母亲参加职工医保的,新生儿需独立参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母亲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可随母享受医保待遇。(四)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二、参加我区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什么时候缴费?(一)集中参保时间为当年的参保续保工作启动日至12月20日。(二)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时间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三)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三、我市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一)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元/人·年、二档元/人·年。(二)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年9月至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元/人·年,二档元/人·年。(三)按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四)城乡居民在年7月至1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或年7月至12月出生的新生儿:一档每人每年元+财政补助标准,二档每人每年元+财政补助标准。四、城乡居民怎么参加我区居民医保?(一)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参保缴费。(二)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三)新生儿独立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四)城乡居民参保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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