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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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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仅为我们省了钱

更是一种保障

最新的城乡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有大变化

基本涉及了我市所有人

为了提升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酒泉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相挂钩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住院报销待遇相挂钩。

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我市连续参保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大中专院校、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学生以及常住外来人口。从年7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今后在我市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报销比例暂定最高可提高5个百分点。

温馨提示:

1.参保居民在我市中断缴费后再次办理参保缴费的,连续参保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参保人员由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中断缴费的,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

酒泉广播电视台小编:谢玉伟

来源:酒泉市医疗保障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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